大手印法,是密宗行者究竟之法,依四瑜伽為相應覺受,展現「密、業」於行修之道證功德相;從專一、離戲、一味,而至無修之最上瑜伽行,成就即生即身業盡道證之無上菩提,得入等覺而圓覺之涅槃城。


  四瑜伽者:


  1、專一瑜伽-為成就覺因,藉印、咒、觀三密之加持,調伏身、語、意三業之塵障;令使三密之加持力,以至清淨無始所作善、惡、無記等業力。


  2、離戲瑜伽-戲,即是戲論,從放逸而說;為身、語、意乃行為之器,可以造作諸般業因;若藉三密加持之調伏,不僅可以離諸戲論,亦可以修養道果。


  3、一味瑜伽-一味,即是分別意識之調整,同如顯宗之三昧耶行;為攝持身、語、意之散亂,遠諸懈怠之流弊,藉三密加持之力,聚「道行」之一味,而入達道證之境。


  4、無修瑜伽-修,乃行為之動;無修,即無著無行,無因緣生滅之相;亦即身、語、意於情識,已無造作之慮;性德圓成於三密加持之功,故無念則無所住;無所住之情,則相應道果於無修之境。


  大手印法,遵循四瑜伽之道次,離作意,遠自我,明相應,證道行;猶言得入菩提道次,循序而提昇,而增上,以至見諸清淨涅槃;是密宗行者成就無上瑜伽,圓明相應之勝境界!


  因此,密乘最尊之極至大法,總不外分別根、道、法、果之四乘。謂:


  大手印根-三密之修行,加持三業之造作,是根本法。


  大手印道-為三密加持三業,務期相應於覺受,是正行之道。


  大手印法-積淨業之功,化身之德,出胎藏,入蓮華,熏習金剛不壞,圓成覺受最勝之境。


  大手印果-修覺受之法身,行自在之解脫,得究竟無為真如,常住無餘涅槃之果地。


  大手印法,於體、用、相、境之四德,不止於「密、業」相應之行,更講求德養之證;為行者羯磨於正行,茲分述之:


  大手印體-三昧為起始,三摩 提為正行,以毗婆舍那為依皈。


  大手印用-習不亂於正受,修總持於相應,聖觀自在而次第解脫。


  大手印相-淨身出胎成嬰,淨業藉蓮華為住,化法得金剛之智,究竟清淨而大自在。


 


  大手印境-究竟清淨之大自在,須成就:能示現一身為多身。能示現一色身滿十方方世界。能大身輕舉隨緣。能現諸類眾生相無礙。能具一根於諸塵境無阻障。得一切法而無念無著。說一偈義能化無量劫波。遍法身如諸處猶若太虛之境。


 


  故從來有謂密乘之大手印殊勝成就,同於禪行者所成就之無念、無相、無住之境界;唯學人應知密乘法要,在從「有相」之「密、業」加持,以相應為要旨;而禪門法要,在「疑、思、悟」之修養,而突破「業」障為要旨。雖然二者悉皆以趣入當生即得涅槃為依皈,但二者卻具「有、無」截然不同的行修過程;因此,若以「殊途」而「同歸」為法諦,則是可以肯定建立之觀念,絕不可以言之謂「相同」無有差異之行法,或法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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