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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傳佛教戒律對藏族民間風俗的影響 一、對節日文化的影響 藏族有許多節日都與佛教有關,其中與佛 教戒律有直接關係的有雪頓節。雪頓節是 藏族的傳統節日之一,在17世紀之前是一 種純宗教節日,源自佛教戒律“夏安居”的 規定。遵照佛教戒律,凡比丘、沙彌在夏 天雨季期間要進行長淨和夏安居活動。出 家人一般都足不出戶,在家閉門修習,以 免踩傷這一時期多出外活動的蟲類。夏安 居一般始於藏曆三月,持續三個月時間, 於藏歷六月三十日結束。結束夏安居被稱 為“解制”。解制這一天,出家人紛紛下 山,老百姓要以酸奶敬獻。這就是雪(酸 奶)頓(宴會)節的最初來源。 到了17世紀五世達賴喇嘛時期,為了讓整 個夏安居期間足不出戶的僧人們輕鬆一 下,雪頓節又新增添了跳藏戲的內容。許 多民間的藏戲班子都來到拉薩輪流獻藝, 藏戲滲入到雪頓節的初期,是宗教活動與 文娛活動結合的開始,範圍局限在寺廟 內。先以哲蚌寺為活動中心,因此也被稱 為“哲蚌雪頓”。五世達賴喇嘛從哲蚌寺移 居布達拉宮後,每年的雪頓節第一天仍在 哲蚌寺演出,第二天到布達拉宮為達賴喇 嘛演出。 18世紀羅布林卡建成後,成為達賴喇嘛的 夏宮,雪頓節的活動又從布達拉宮移至羅 布林卡內,並開始允許老百姓入園觀看藏 戲。從此,雪頓節的活動便更加完整,形 成一套固定的節日儀式。今天的雪頓節則 加入了文藝匯演、商貿洽談、物資交 易、旅遊觀賞等項目,內容豐富,形式多 樣,成為拉薩夏日最隆重的節日。 後藏日喀則地區扎什倫布寺司莫欽默節 (意為大觀節)是以跳神、跳藏戲、雜技 表演、物資交易等內容為主的夏季盛大節 日。在九世班禪時期,這個節日影響很 大,印度、尼泊爾、不丹等國的商人也來 參加,還舉行軍隊儀仗表演,甚為隆 重。這一節日也是來源於戒律“夏安居”結 束後的慶祝儀式。實際上,藏地許多寺院 在夏季舉行的跳神、跳藏戲等活動多與此 有關,只是各地因氣候、時令不同而舉行 時間不同罷了。 放生節也是一個與戒律有關的節日。放生 節不像雪頓節只在拉薩一地盛行,而是在 各地藏區多有舉行,主要源於戒律中的“不 殺生”之戒。人們雖然困於高原環境,平時 不得不宰殺牛羊以維持生存,但在放生節 這一天,預先準備數十頭,甚至數百頭的 牛、羊、馬,為它們灑上淨水,在耳朵上 系上彩綢或布條後放生,從此不再宰殺牠 們,任其自生自滅,以表達對它們的憐憫 贖救之情。 二、對衣、食、住、行風俗的影響 佛教戒律中的別解脫戒對出家人日常生活 中的衣、食、住、行等各個方面都做了詳 細的規定。隨著佛教的深入人心,出家人 的行為規範也逐漸融入藏人平民百姓的日 常生活、生產中,成為民俗的重要組成部 分。這樣的例子不勝枚舉,本文僅就衣、 食、住、行四個方面選擇一些事例來加以 說明。 1. 在衣著方面 由於藏地氣候寒冷和受苯教的影響,藏人 的審美觀念中偏愛黑、紅等深色,而印度 僧人穿著的傳統的土黃色在雪域藏地就顯 得太刺眼。因此,一種折中的絳紅色便成 為出家人的專用色。俗民百姓一般忌穿這 種顏色的衣裙,而且,對出家人的尊奉甚 至演化成了對黃色和絳紅色的尊敬。藏族 人見到地上有此二種顏色的布片或其他東 西,也會自覺地拾起來放在高處。 2. 在飲食方面 佛教戒律中大乘菩薩戒規定不許吃肉,以 免殺生。而小乘別解脫戒則規定不許吃 除“三淨肉”以外的其他肉食製品,可能是 由於出家人以化緣為生,對化緣得來的飯 食不可能講究太多。 “三淨肉”是指非我 殺,非為我殺,非親見殺之肉食。藏傳佛 教雖為大乘佛教傳承,但是在藏地由於自 然條件惡劣,物質產品匱乏,經濟形式單 一,如果戒肉,則勢必導致熱量不足、營 養不良而難以生存下去。因此,藏族僧俗 信徒一般不戒肉,除“三淨肉”外又加上了 不食有爪的和奇蹄動物,如雞、鴨和馬、 驢等。 戒律中有“二十一進食聚”,規定比丘進食 時不得含食語,飲勿做呼嚕聲,食勿做吧 嗒聲,食勿出舌,勿移食於左右腮,腭勿 做聲,不得搖缽,不得囓半食,不得彈舌 做聲食,未食勿得張口,斷食不宜過大或 過小等。在藏人日常生活中,經常可以見 到父母按上述規矩要求小孩子。如果有人 在眾人圍坐進食時有不符合上述規矩的進 食行為,就會被其他人恥笑為不懂規矩, 沒有家教。 3. 在居住方面 戒律“十三僧殘罪”中有一條“小屋僧殘 罪”,規定比丘建僧捨不得超過長十八肘、 寬十九肘半的面積,也不得在多生物、有 爭之地建房,所用的建築材料也需清淨無 染。所以,藏族僧尼居住的僧捨一般都比 較狹小,甚至布達拉宮和羅布林卡中的達 賴喇嘛寢室也是如此。一般老百姓的房舍 多為小開間、多間數,除了選用建築材料 的製約,恐怕也是受此影響。 在西藏,不論是貴族高官還是平民百姓, 舊時都沒有架床而臥和用椅凳的習慣,而 是在地上壘起低矮的土炕,墊上草墊和羊 毛長墊當做床,墊上草墊或長墊席地盤腿 而坐。即使是達官貴人和有錢人家也只是 墊的墊子多一些,講究一些而已(如後藏 貴族帕拉家的莊園遺址中的陳設)。 這一習俗來源於戒律“近住八戒”中的“不坐 臥高床戒”。這一戒條對床墊的高度未做明 文規定,但是在“九十單墮罪”中有一條規 定比丘的“床腳高度不可超過一肘”。比丘 的床高尚且不能超過一肘,俗人的床墊應 該更低一些才能顯示出對出家人的尊敬。 在現代社會,藏人早已習慣於用床和椅凳 等家具,但仍然沒有改變不坐臥高床的舊 習,藏式床仍比普通的床略低。 4. 在行為舉止方面 藏人在行為舉止上十分講究謙恭和禮數, 其中有許多規矩也源自戒律中的規定。比 如,“一百一十二噁作戒”中規定:不得雙 手叉腰行,不得舉踵以趾行,不得搖身掉 臂行,不得比肩行,不得攜手行,不得左 顧右盼,而應眼睛平視前方一軛木之處等 行姿;不得放身猛坐,不得蹺膝而坐,不 得交勾雙腳而坐,不得伸腿舒足而坐等坐 姿;人在前行,己在後行;人在高座好 座,己在下座惡座;不高聲喧嘩,而應輕 言慢語;不棄大小便及涕唾於水中和青草 上,見面合十行禮以示尊敬;不跨越他人 而過;男女不得挨近坐等等。 受到這些言行約束的影響,藏人普遍具有 內斂、自律、謙恭的行為舉止特點,衛藏 農區尤為突出,牧區和其他藏區因生活環 境和性格特點的差別而略為豪放一些。 三、對歲時曆法的影響 戒律中對歲時曆法的劃分十分詳盡和復 雜。對一年從何時開始,一般有六種算 法:①以《緣起經釋》為準,霍爾曆八月 十六日為一年之首。 ②以《日精經》為 準,卡切班欽、那塘巴等人認為霍爾歷九 月十六日為一年之首。 ③薩迦班、欽和宗 喀巴大師以《俱舍論》為依據,認為霍爾 歷十月十五日夜未天明時為前一年末,秋 季末,十六日天明為新年之首,冬季之 初。 ④天文曆算家們認為霍爾曆三月黑月 為一年之首,因為該月十五日為哲蚌寺時 輪法會開始之日。 ⑤五行運算家認為霍爾 歷十一月上弦一日為粗算的一年之首,冬 季日影回軌之時為細算的一年之首。 ⑥《金光明經》、《四部醫典》以及中國 元歷(霍爾歷)、藏歷等一致以霍爾歷一 月一日為一年之始。 依照《俱舍論》與《律經》的說法,以霍 爾歷十月下弦一日為一年之首計算,有四 種劃分一年時節的方法:①為了更衣方 便,可將一年分為三季。 ②為了與世間的 看法一致而將一年分為四季。 ③為了分清 早晚夏而將一年分為五季,此種分法中沒 有秋季,而以果實豐收、樹木蔥鬱、雨量 充足的時期為晚夏。 ④為了計算“長淨”日 的方便(每兩個月有一次為期十四日的“長 淨”),將一年劃分為六季,分別為冬、暮 冬、初春、仲春、夏、秋,每一季兩個 月。 “長淨”期開始之日為霍爾歷十一月二 十九日,一月二十九日,三月二十九日, 五月二十九日,七月二十九日,九月二十 九日。 這四種不同的時令劃分方法中的第一、 三、四種都是為配合戒律的守持而製定 的,其中有的方法顯然是為適應印度的炎 熱氣候而製定的,並不適宜在藏地實施。 歷史上沿用下來的傳統的藏族歲時曆法計 法一般分為六季,即春季、陽春、夏季、 秋季、初冬、後冬。這種劃分法是適於藏 地寒冷氣候的。 戒律當中對時辰節氣的計算方法也成為藏 人的計時標準。一日時辰亦有不同劃分 法,一種以須彌山為中心,將四周分為十 二宮,從北方開始順時針依次為射手、摩 羯、寶瓶、雙魚、白羊、金牛、雙子、巨 蟹、獅子、室女、天秤、蝎子。日月在每 一宮出現一次,輪完一圈為一年。每一宮 的三十分之一為一天。另有一種算法是以 一個成年男子三百六十次呼吸的時間為一 小時,六十小時為一天。一年中,霍爾曆 八月八日日夜長短相同,十一月八日冬 至,五月八日夏至。戒律中如此多樣的時 令劃分法對豐富和完善藏族的歲時曆法提 供了借鑒,有的劃分方法一直沿用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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